1. 病人办理住院须先到医师处开出的住院允许证,方可入院。

2. 准备住院的病人需将住院允许证交到住院处,并认真填写联系电话,地址,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您入院。

3.住院病人需按医院通知入院的时间,来院办理入院手续,过时不予留床。

4. 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,必须详细填写住址,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以备遇有急事能通知到家属。

5. 病人住院需携带好身份证/社保卡及住院预交金。

6. 住院病人,可通过病房护士站或住院处查询住院费用。

7. 病人住院需自备洗漱用具。

住院处办公时间:

周一至周五上午: 8:30 — 下午:16:30

周六,周日上午:8:30 — 12:00

急诊入院24小时办理。